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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0/8/5 10:46:00

KTV版权收费没有从中获利


国家版权局回应


“我们希望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诉诸法律手段”,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、版权司司长王自强18日下午在广州市委礼堂演讲时,对去年以来的卡拉OK版权收费风波作出正面回应。


国家版权局去年11月9日公布每天每包房12元的K厅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,代表广州K厅行会组织的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认为这一标准“不合理、不合法”。


王自强说,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,是根据《著作权法》和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进行的。他强调,12元的收费标准并非国家版权局制定,而是国家版权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这一标准,“国家版权局是依法行政,没有任何利益和收益,版权局不收一分钱”。


在去年国家版权局公布使用费标准前,文化部曾宣布将推广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,拟按点播率收取版权费。对此,王自强表示,国家版权局依法分管著作权问题,文化部是管娱乐市场问题、卡拉OK厅的市场准入。“文化部门能不能管著作权问题,大家可以问一下,文化部门的依据是什么?文化部门制定(按点播率收取版权费的)标准的依据是什么?我不太清楚,也不好评价。”


《南方都市报》供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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